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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注意!「3職業工會」積欠勞保費用 會員千萬別再繳錢

作者:时间:2026-07-17 09:46:42次浏览

信息摘要:

記者張書翰/綜合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發出最新警示,截至114年9月17日,共有3家職業工會因積欠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(職災保險)費用,且已超過繳款期限。勞保局已依法將這3家工會移送行政執行,並對其所屬會員啟動暫時拒絕給付的措施。勞保局提醒,三家職業工會積欠勞保相關費用,已不得預收保險費,呼籲相...

記者張書翰/綜合報導
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發出最新警示,截至114年9月17日,共有3家職業工會因積欠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(職災保險)費用,且已超過繳款期限。勞保局已依法將這3家工會移送行政執行,並對其所屬會員啟動暫時拒絕給付的措施。

勞保局提醒,三家職業工會積欠勞保相關費用,已不得預收保險費,呼籲相關會員注意。(示意圖/Pixabay)

勞動部25日指出,勞保局3家被點名的積欠保費職業工會分別是: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、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,以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。勞保局提醒,依據《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》第40條、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36條規定,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,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。因此,上述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,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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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為了盡可能維護受影響勞工的權益,勞保局提供兩種補救方案:

1. 持有繳費證明者:被保險人若能出示已向工會繳納保費的相關證明(例如收據、匯款單等),勞保局查證屬實後將立即發放給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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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無繳費憑證者:會員若無相關證明,可與勞保局協商,僅需先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的保險費,即可依規定領取給付。

勞保局呼籲民眾,勞工保險是專為實際在職勞工設計的社會保障制度,未從事工作者不可掛名投保。勞保局強調,一旦查獲民眾違規掛名加保,其保險資格將被立即撤銷,違規期間累積的保險年資也將不予計算,已繳納的保險費也將無法退還。若已領取相關給付,勞保局將依法全數追回。勞保局也提醒民眾切勿貪圖方便,以免最終得不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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